
宁波市区的住宅区
昨天,记者从宁波市规划局获悉,《宁波市中心城住房建设计划(2009年)》已编制完成,并已在宁波规划网上公布。
根据规划,在2009年1月-12月期间,宁波市中心城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将新建住房近5万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约占到住房总建筑面积的70.2%。其中,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近1.3万套,普通商品房约3.56万套。2009年度在宁波中心城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都得符合该计划。
保障性住房约1.3万套
根据规划,明年宁波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约1.3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经济租赁房约4100套,人才公寓3700多套,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约5000套;普通商品房将建约3.56万套,其中,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约2.48万套。至此,宁波市中心城区也将初步建立起由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等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保障性住房面积小于90m2
按照规划要求,2009年度宁波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套数共约4.844万套,其中套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住房建筑面积约占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2%。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中套型建筑面积均要小于90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坚持以中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以小户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严格控制新建经济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建设标准,以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30平方米以内。
生活便利区建一批住房
根据规划,2009年交通和生活便利地区将重点选址建设一批以满足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为主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建设一批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为主的限价商品房,同步建设各种配套设施。
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也首先得到保障。据了解,按照全市住房发展目标,将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公寓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闲置2年不动工土地将收回
规划内提到,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土部门将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